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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录17新增甲醇、NMP限制条款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次数:194
69.甲醇 CAS: 67-56-1 EC: 200-659-6 |
自2018年5月9日起,玻璃清洗液或除霜液中甲醇含量≥0.6%则不得投放市场 Shall not be placed on the market to the general public after 9 May 2018 in windscreen washing or defrosting fluids, in a concentration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0,6 % by weight.’ |
71. 1-甲基-2-吡咯烷酮(NMP) CAS: 872-50-4 EC: 212-828-1 |
1.自2020年5月9日起,浓度大于或等于0.3%的物质或其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已在相关的化学品安全报告或安全数据表中列明其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s)(其中吸入暴露为14.4mg/m3,皮肤暴露为4.8mg/kg/day)。 2. 自2020年5月9日起,浓度大于或等于0.3%的物质或其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除非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采取了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提供了适当的操作环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暴露水平低于第1段中所提到的DNELs。 3.作为第1段及第2段的豁免,对于用作涂布电线过程中用作溶剂或反应剂的情况,其相关职责将于2024年5月9日生效。 |